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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age: 吴壮辉

吴壮辉

Partner, Litigation Department

香港

电话: (852) 2867 9088
传真: (852) 3192 9638

上海

电话: 86-21-6103-2988
传真: 86-21-6170-6288

Overview

吴壮辉是普衡律师事务所中国香港及内地诉讼部门主席、兼亚洲企业合规业务主管。他带领本所中国香港、上海及北京代表处的诉讼部门律师。吴律师是境外监管合规、国际仲裁及争议解决领域的领军人物。吴律师曾荣获多项国际奖项,并且也多次被《金融时报》、《华尔街日报》、《纽约时报》、《彭博》、《路透社》、《全国广播公司商业频道》以及其他国际媒体报道。

吴律师广受尊重为“非常有经验的律师,并且代理过去十年来很多最重要的案件”《亚太法律500强2024》。他也大受委托方追捧为“毫无疑问,精通所需法律知识和技能的大师”《钱伯斯全球指南2023》。委托方称吴律师是“名副其实的顶尖律师”,“高超的法律战略家”;“他采用的方法总是切实可行,他提出的意见专注于解决委托方的问题”《钱伯斯亚太指南2021》。他是“多语种律师当中真正具有权威的律师”,“非常聪明、善于沟通交流”,并且“赢得了委托方完全的信任”《亚太法律500强2020》。吴律师被委托方公认为“真正的战略家,并且能够解决问题”,是一位“高度关注细节的顶级律师”《钱伯斯亚太指南2019》。

在亚洲及大中华区 —— 吴律师是“中国相关事务的‘首选’律师”,“对中国文化和中文语言的理解仅有他的法律思维和逻辑可以与之相敌”《亚太法律500强2021》。他在“业界中地位独特”,被誉为“多数中国委托方在面临境外合规调查和争议解决首先会选择的律师”《亚太法律500强2019》。吴律师因其“清晰和全方位的反应”以及他“熟练掌握英语、普通话和粤语的语言能力令人敬畏”,备受委托方信赖《钱伯斯亚太指南2018》。吴律师“因处理与中国相关的事项而广受赞誉,并且在‘跨文化和语言障碍的沟通方面表现出色’”《亚太法律500强2017》。

吴律师代表金融机构、资产管理公司及跨国企业处理中国内地、中国香港、中国台湾、韩国、日本、印度、新加坡及东南亚地区有关的事项。作为美国及英国的执业律师,他专注于《反海外腐败法》、《反贿赂法案》、舞弊、不当行为、贿赂、腐败、制裁、贸易管制、网络安全、数据保护、证券执法以及其他监管合规事宜。吴律师经常就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委员会及特别委员会面临的舞弊和会计违规指控提供咨询建议,包括收入认定和虚假交易事项等。他代理委托方处理面临美国司法部、美国证监会、以及亚洲各地监管部门的查询。吴律师是全亚洲获任命为世界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的独立合规监督官之一,评估公司因舞弊或诚信违规被制裁后的合规情况。

吴律师代理委托方提供咨询、处理一系列有关亚洲的争议解决案件,涉及国有企业及跨国公司,基于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UNCITRAL、香港国际仲裁中心HKIAC、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SIAC、国际商会ICC、伦敦国际仲裁院LCIA、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韩国商事仲裁院KCAB、日本商事仲裁协会JCAA及其他仲裁规则,位于中国香港、新加坡、伦敦、巴黎、北京、上海及其他仲裁地。他获准于英国特许仲裁员协会CIArb及香港仲裁员协会HKIArb。作为牵头律师,吴律师也经常在亚洲、美国、英国及离岸管辖区,包括开曼群岛和英属维京群岛,协调跨境诉讼。

作为外部律师,吴律师与公司董事会和高管进行全球风险评估、战略规划以及企业管理,包括环境、社会和治理ESG及可持续发展。他就危机管理、风险识别和缓解、内部控制、补救措施、申报框架、交易测试以及投资尽职调查提供咨询建议。吴律师处理的许多事项涉及科技、媒体电信、生命科学和医疗保健、金融服务、金融科技、能源和项目基础设施、资产管理、私募股权以及风险投资。

吴律师在2018年到2024年作为领先律师荣登《钱伯斯全球指南》、《钱伯斯亚太指南》及《钱伯斯大中华指南》“企业合规 / 反腐败”和“争议解决”榜单。他被《亚太法律500强》评为“监管 / 合规”领域的领先律师、也荣登 “争议解决”榜单获得认可。吴律师被《商法》评为“法律精英2023–24年:律界精锐”在市场第一线的领军者。他被《法律名人录》和《全球调查评论》评为2023年企业合规界的新晋领军律师,是这一代的权威人物。吴律师的业务被《金融时报》2023年亚太区创新律师报告评为促进全球业务的“杰出”业务。吴律师在《美国律师》、《亚洲律师》及《法律周刊》联办的《中国法律商务》大奖评选中荣膺2020年监管与合规领域“年度杰出律师”。

吴律师是业界中的领军人物,多次受国家政府、多边机构及行业组织邀请,作为演讲嘉宾在华盛顿、纽约、瑞士、北京、上海、香港和首尔等地举办的国际会议演讲。工作之余,他尽量为慈善公益作出贡献。吴律师现担任所里多个全球委员会的委员,致力于提倡多元化和包容性的企业文化。

Recognitions

  • 《钱伯斯全球指南》、《钱伯斯大中华指南》以及《钱伯斯亚太指南》:企业调查 / 反腐败
  • 《钱伯斯全球指南》、《钱伯斯大中华指南》以及《钱伯斯亚太指南》:争议解决:诉讼
  • 《亚太法律500强》:中国:监管 / 合规:外资所
  • 《亚太法律500强》:中国:争议解决:诉讼:外资所
  • 《中国法律商务》年度大奖:赢得监管与合规“年度杰出律师”
  • 《商法》:法律精英:律界精锐(国际律师事务所)
  • 《金融时报》年亚太区创新律师大奖:促进全球业务的“杰出”业务
  • 《法律名人录》和《全球调查评论》:企业合规界的新晋领军律师
  • 《中国法律商务》年度大奖:赢得国际仲裁“年度新星”
  • 《亚洲法律》亚太争议解决年度大奖:荣列“年度争议解决之星”最终入围名单
  • 《亚洲法律杂志》香港法律年度大奖:荣列“年度争议解决律师”最终入围名单
  • 《亚洲法务》年度大奖:荣列“年度国际贸易律师”最终入围名单

Representations

内部调查及境外监管

  • 代表一家跨国软件公司就其在中国内地、中国香港及中国台湾的业务开展内部调查,该调查涉及举报人指控以及可能舞弊行为。
  • 代表一家美国跨国公司对其在中国、韩国、日本和印度的业务开展内部调查,该调查涉及可能伪造记录以及未经授权付款行为。
  • 代表一家跨国工业科技公司对其在中国的业务开展内部调查,该调查涉及举报人指控、不当收入以及相关管控问题。
  • 代表一家在美国上市的中国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其面临的潜在财务违规事项开展独立内部调查工作。
  • 代表一家在美国上市的中国公司董事会独立委员会就其面临的潜在财务舞弊行为开展独立内部调查工作。

 企业合规及风险评估

  • 代表一家领先的私募基金公司对其在亚洲的投资和项目公司有关的合规政策和程序进行内部审查以及合规评估工作。
  • 代表一家跨国科技公司对其在亚洲涉及经济制裁、贸易管制、供应链、第三方风险、环境、社会及管治监管方面进行合规工作。
  • 代表一家亚洲公司对其涉及经济制裁、贸易管制以及跨境合规事项所引发的潜在监管风险进行合规评估工作。
  • 代表一家美国资产管理公司就数据隐私、网络安全法以及涉及美国、欧盟和亚州的相关跨境事项进行合规工作。
  • 获任命为亚洲开发银行的独立合规监督官,评估一家亚洲公司因为诚信违规被制裁后的合规情况。

国际仲裁及争议解决

  •  参与有关亚洲基于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UNCITRAL、香港国际仲裁中心HKIAC、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SIAC、国际商会ICC、伦敦国际仲裁院LCIA、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韩国商事仲裁院KCAB、日本商事仲裁协会JCAA及其他仲裁规则,位于香港、新加坡、伦敦、巴黎、北京、上海及其他仲裁地的仲裁。
  • 代表一家香港上市的中国生命科学科技公司在香港进行香港国际仲裁中心HKIAC仲裁,起诉一家金融服务资产管理公司。
  • 代表一家中国私募基金公司在香港进行香港国际仲裁中心HKIAC仲裁,就收购一家中国公司所引起的争议起诉某美国上市企业集团。

    Engagement & Publications

    • 联合作者,“公司应对跨境调查的最佳实践”(《法律360》,2023年10月)
    • 演讲嘉宾,“在亚洲的跨国公司可以采取哪些措施来管理全球执法风险并加强合规性”(第十届反贿赂反腐败合规大湾区峰会,中国,2023年10月)
    • 演讲嘉宾,“应对高风险的跨境调查:亚洲公司的视角”(普衡律师事务所网络研讨会,2023年7月)
    • 演讲嘉宾,“利用国际仲裁降低跨境交易的风险”(普衡律师事务所网络研讨会,2023年6月)
    • 演讲嘉宾,“美国司法部对境外公司和的调查起诉:您需要了解什么”(普衡律师事务所网络研讨会,2023年4月)
    • 演讲嘉宾,“近期执法趋势:美国司法部影响亚洲企业的执法政策”(普衡律师事务所网络研讨会,2022年10月)
    • 联合作者,“加强对跨境数据的审查以及对跨国公司的影响”(《环法视野》,2022年7月)
    • 联合作者,“终止行动计划以及美国政府对企业的执法”(《环法视野》,2022年5月)
    • 联合作者,“回顾内地与香港相互执行仲裁裁决补充安排”(《环法视野》,2022年4月)
    • 演讲嘉宾,“2022展望:制裁和出口管制”(普衡律师事务所、甫瀚咨询和道琼斯,网络研讨会,2022年3月)
    • 联合作者,“数据安全与保护持续发展——您需要了解的最新数据实施和行业数据指南”(《环法视野》,2021年12月)
    • 联合作者,“信息保护和其他新的数据事宜”(《环法视野》,2021年9月)
    • 联合作者,“合规准则:医药工业协会制定合规管理标准”(《环法视野》,2021年9月)
    • 联合作者,“申请内地保全措施:在香港仲裁的优势”(《环法视野》,2021年8月)
    • 演讲嘉宾,“详解美国SPACs:如何在降低诉讼风险的同时赢得投资者信任”(普衡律师事务所,网络研讨会,2021 年 7 月)
    • 联合作者,“生命科学企业的知识产权在疫情期间如被过度利用,有哪些救济措施?”(《环法视野》,2021年7月)
    • 联合作者,“实施反外国制裁法”(《环法视野》,2021年6月)
    • 演讲嘉宾,“如何在2021年准备跨境政府审查和调查”(执业律师学会跨境法律研讨会系列,2021年5月)
    • 联合作者,“在东南亚(及其他地区)营运的中小企业评估腐败风险的有效资源”(《环法视野》,2021年4月)
    • 演讲嘉宾,“展望2021:拜登政府下SEC对在美上市亚洲公司的最新执法行动须知”(普衡律师事务所,网络研讨会,2021年3月及4月)
    • 演讲嘉宾,“东南亚反腐败合规和负责商业行为的最新趋势和挑战”(普衡律师事务所,网络研讨会,2021年3月)
    • 演讲嘉宾,“新冠疫情期间资金的使用和滥用”(环太平洋律师协会反腐败及法治委员会,2021年3月)
    • 演讲嘉宾,“改变的世界:美国新政府的影响”(美国麻省理工大学南加州校友会,2021年3月)
    • 演讲嘉宾,“愿景2021:拜登执政下的国家安全及贸易关系”(普衡律师事务所,网络研讨会,2021年2月)
    • 演讲嘉宾,“美国—亚洲监管执法和制裁趋势”(普衡律师事务所,网络研讨会,2021年1月)
    • 联合作者,“別期待拜登政府对企业的执法缓和”(《彭博法律》,2020年12月)
    • 联合作者,“东南亚反腐败合规和负责任的商业行为的最新趋势和挑战(《环法视野》,2020年12月》)
    • 演讲嘉宾,“反洗钱峰会: 年度回顾”(普衡律师事务所,网络研讨会,2020年9月)
    • 联合作者,“颁布不可靠实体清单规定”(《环法视野》,2020年9月)
    • 演讲嘉宾,“美国最新行政命令对企业在美投资和商业活动的潜在影响”(纽约市律师协会,网络研讨会,2020年9月)
    • 联合作者,“如何减轻监管机构加強执法的风险”(《彭博法律》,2020年8月)
    • 联合作者,“美国国务院及商务部对公司采取新措施”(《环法视野》,2020年8月)
    • 联合作者,“美国商务部简化并扩大外国直接产品规则”(《环法视野》,2020年8月)
    • 演讲嘉宾,“在美上市公司的监管挑战”(《中国法律商务》,播客,2020年8月)
    • 联合作者,“美国商务部发布最终裁决,暂停特惠许可证豁免”(《环法视野》,2020年8月)
    • 联合作者,“下加剧的美国企业监管力度”(《环法视野》,2020年7月)
    • 演讲嘉宾,“2020年东西方合规与执法风险”(普衡律师事务所,网络研讨会,2020年7月)
    • 联合作者,“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扩张管辖权,下令终止设立合资企业”(《环法视野》,2020年6月)
    • 联合作者,“为何反贿赂执行审查已成为常态”(《全球调查评论》,2020年5月)
    • 联合作者,“美国商务部进一步收紧限制”(《环法视野》,2020年5月)
    • 联合作者,“法院发布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的指引”(《律商联讯实践指引》,2020年5月)
    • 演讲嘉宾,“亚太地区调查与监督——多边开发银行的行政制裁”(普衡律师事务所及Guidepost Solutions,网络研讨会,2020年4月)
    • 作者,“应对跨境调查”(《中国商法》,2020年3月)
    • 演讲嘉宾,“人工智能和机器学习对反腐败合规的影响”(中国国际反腐败合规峰会,上海,2019年11月)
    • 演讲嘉宾,“金融服务公司中的告密者:一个全球性挑战”(国际律师协会年度会议,首尔,2019年9月)
    • 演讲嘉宾,“企业诚信与合规”(世界银行—监察委—中纪委 “一带一路” 诚信合规研讨会,北京,2019年7月)
    • 演讲嘉宾,“反贿赂及腐败风险管理调查”(《亚洲商法》第15届上海法律峰会,上海,2019年6月)
    • 演讲嘉宾,“‘一带一路’倡议——如何把握新的商机”(纽约律师协会,纽约,2019年6月)
    • 演讲嘉宾,“政府审计和调查中的跨境道德问题”(实务法律研究院跨境劳动法项目,纽约,2019年6月)
    • 演讲嘉宾,“跨国公司都应该知道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监管和网络法规”(C5反腐败,瑞士,2019年4月)
    • 演讲嘉宾,“企业内部调查:跨国公司的风险管理”(Kluwer中国第4届国际仲裁、监管与竞争法峰会,上海,2019年3月)
    • 演讲嘉宾,“全球监管和执法更新研讨会”(ACI第35届反海外腐败法国际会议,华盛顿特区,2018年11月)
    • 联合作者,“腐败与贿赂:跨国公司应如何应对风险”(《亚洲商法:“一带一路”建设指南》,2018年11月)
    • 演讲嘉宾,“争议解决的最新进展”(《亚洲法律》及Benchmark Litigation第5届亚太争议解决峰会,香港,2018年11月)
    • 联合作者,“扫净屋子:对商业贿赂立场坚定,跨国公司需要知道这些”(上海美国商会《Insight》杂志,2018年7月)
    • 演讲嘉宾,“如何应对最严厉的调查——以联合执法为例”(ACI第11届中国反腐败论坛,上海,2018年6月)
    • 演讲嘉宾,“对企业内部调查的理解和管理”(中国:年度国际仲裁、合规及竞争法峰会,上海,2018年4月)
    • 演讲嘉宾,“eDiscovery的挑战”(清华大学法学院,北京,2018年3月)
    • 演讲嘉宾,“进行调查与合作”(世界银行—国资委—中纪委 “一带一路” 沿线国家中国企业诚信合规管理研讨会,北京,2018年1月)
    • 演讲嘉宾,“跨国公司在亚太地区的内部调查和监管问题”(Duxes中国第10届反腐败合规峰会,上海,2017年10月)
    • 演讲嘉宾,“关键趋势和更新:争议解决”(《亚洲法律》亚太争议解决峰会,香港,2017年9月)
    • 演讲嘉宾,“反腐败中的国际合作”(世界银行—监察部—中纪委 “一带一路” 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北京,2017年9月)
    • 演讲嘉宾,“合规官员智库:如何为您的行业和部门实施有效的衡量标准”(第10届中国反腐败论坛,上海,2017年6月)
    • 演讲嘉宾,“如何在一家面临全球性挑战的中型企业中建立合规体系及防止腐败” 及 “如何对合规人员进行授权并与外国总部有效合作”(Duxes反腐败合规峰会,北京,2017年6月)
    • 演讲嘉宾,“反腐败”(《亚洲法律》亚太法律顾问高峰论坛2017,香港,2017年5月)
    • 演讲嘉宾,“解决亚洲并购纠纷的最佳实践”(《国际金融法律评论》亚洲并购论坛,香港,2017年3月)
    • 演讲嘉宾,“管理仲裁程序——内部顾问及专家观点”(中国——年度国际仲裁峰会,北京,2016年11月)
    • 联合作者,“对跨国公司的打压仍在继续”(《公司律师》,2016年11月)
    • 作者,“合资企业将要面对的困难”(《亚洲金融》,2016年11月)
    • 演讲嘉宾,“跨国公司的内部调查”(InnoXcell年度研讨会,上海,2016年10月)
    • 演讲嘉宾,“做生意的成本:理解并避免亚洲内部调查的危害”(公司法务协会,网络会议,2016年10月)
    • 演讲嘉宾,“跨境争议管理的重要趋势和更新”(《亚洲法律》亚太争议解决峰会,香港,2016年9月)
    • 演讲嘉宾,“为外部争议的内部法务提供建议”(中国:第2届年度国际仲裁峰会,上海,2016年7月)
    • 联合作者,“随着贸易的增多,准备好迎接争端”(《法律360》,2016年6月)
    • 演讲嘉宾,“如何保持合规和业务之间的功能性关系”(第8届反腐败合规中国论坛,北京,2016年5月)
    • 作者,“各方需要为合资企业的境外纠纷做好准备”(《中国商法杂志》,2016年4月)
    • 演讲嘉宾,“科技并购:当今融合驱动的TMT市场中的关键问题”(第11届年度《国际金融法律评论》亚洲并购论坛,香港,2016年3月)
    • 演讲嘉宾,“境外合资——争议解决的战略部署”(2016年度中美法律峰会,香港,2016年2月)
    • 演讲嘉宾,“境外合资企业及涉华争议”(韩国:第四届年度国际仲裁峰会,首尔,2015年11月)
    • 演讲嘉宾,“管理仲裁程序——通过内部律师的视角”(韩国:年度国际仲裁峰会,首尔,2015年11月)
    • 演讲嘉宾,“个人和公司的责任风险:定价、竞争和反腐败法律执行情况报告”(第32届反海外腐败法——全球反腐败监管及执法更新国际会议,华盛顿特区,2015年11月)
    • 演讲嘉宾,“成功的策略:管理跨境争议”(《亚太法律》亚太争议解决峰会,香港,2015年9月)
    • 联合作者,“离岸争议结构”(《国际金融法律评论》,2015年5月)
    • 演讲嘉宾,“境外仲裁和境外资产回收”(香港:年度国际仲裁峰会,香港,2015年4月)
    • 演讲嘉宾,“多司法管辖区之争议”(InnoXcell亚洲研讨会,香港,2015年4月)
    • 演讲嘉宾,“防范金融犯罪:金属诈骗案的反思”(国际交易银行业务惯例,亚洲银行业峰会,香港,2015年4月)
    • 联合作者,“境外投资指南:离岸”(中国法律及实践,2015年4月)
    • 演讲嘉宾,“境外仲裁和境外资产回收”(韩国:年度国际仲裁峰会,首尔,2014年11月)
    • 演讲嘉宾,“变革和挑战:韩国和亚太地区近期仲裁制度的主要问题”(韩国司法部,首尔,2014年11月)
    • 演讲嘉宾,“执行:确保你得到被欠的钱”(《亚洲法律》亚太争议解决峰会,香港,2014年9月)
    • 演讲嘉宾,“将巨额判决和仲裁裁决执行”(公司法务协会,网络会议,2014年4月)
    • 特约作者, “争议解决专家”(《Lexis亚太争议解决实用指南》,律商联讯,2014年)
    • 特约作者, “仲裁专家”(《Lexis PSL 英国仲裁》,律商联讯,2014年)
    • 作者,“香港和中国仲裁:近期发展及亚洲当事方的考虑”(《韩国仲裁评论》,韩国商事仲裁院,第3版,2013 年)
    • 作者,“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机构仲裁规则:新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机构仲裁规则对有关中国仲裁的影响”(《中国法律与实践》,第 27 卷,第 4 期,2013 年 7/8 月)
    • 作者,“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 2012 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走向全球”(《中国法律与实践》,第 26 卷,第 3 期,2012 年 4 月)
    • 作者,“中外争议国际仲裁:2012 年新兴选择”(《美国律师协会国际法律新闻》,第 41 卷,第 2 期,2012 年春季刊(开篇文章))

    Involvement

    • 国际律师协会,成员
    • 美国律师协会,成员
    • 美国纽约州律师协会,成员
    • 英格兰及威尔士律师协会,成员
    • 上海美国商会,成员
    • 香港美国商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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