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ft-caret

客户信息提示

中国的主题公园领域的发展趋势是怎样的?

September 28, 2016

By Tim Mackey

在新的竞争者源源不断地涌入市场的时候,中国的开发商如何能在市场中保持竞争力 ?中国主题公园并购的主要趋势是什么?中国企业会尊重知识产权维持原有内容吗?在我们的问答中,Tim Mackey,作为我们驻东京办公室的顾问律师,会回答这些问题,以及其他影响中国主题公园领域的一些关键问题。

(问题一) 中国主题公园开发商能从别的国家主题公园的开发经验中学到哪些东西?

全球主题公园运营方的故事告诉我们, 基于地理位置布局的娱乐项目,当把用户体验做到世界级且让人过目耳难忘之时,才仅仅可以基于投资而产出期望的收入。这意味着公园的运营标准、日常维护和确保游客平安无事方面必须做到顶级,而且必须定期开发新景点、新表演秀以及定期进行设施改建。一个得当的可行性研究很可能会为短时间内可期的游客数目提供指引,但是如果收入没有达到预期的水平,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门票数则会在短时期内大幅下降。

几十年前,随着日本的稳定发展,世界各地的日本游客显着增长。所以不难想象,越来越多的日本游客外出旅游,他们对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现在中国的经济也处在持续发展阶段,所以越来越多的中国人也有钱出去旅游了。当然,文化在消费者品味问题上占了很大比重,而且中日游客是明显不同的。但是,作为一般概念,当越来越多的中国人走出国门,见识过国外风景名胜的时候,他们也对国内旅行的质量也会有更高的追求,并且他们会十分在意旅行这笔投资应该怎么花才划算。在争夺中国娱乐市场的大背景下,对当地娱乐活的开发商以及主题公园来讲,如果不舍得在营造景点上花钱, 那么他们会迅速输掉市场。这些问题也会对知识产权所有人产生后续威胁。因为所有人将知识产权许可给开发商后,如果开发商在标准上打了折扣,势必会影响所有者的品牌。

(问题二)在你看来是哪些因素在促使中国的电子通讯、媒体和科技企业(数字新媒体产业)进行更广泛的并购,特别是在主题公园领域?

就主题公园领域来说,中国市场明显在快速增长。根据《南华早报》(South China Morning Post)最近的一份报告显示,中国正在超越美国,并将在2020年成为世界上最大的主题公园市场。中国已经有将近300座主题公园,在2015年吸引了大约一亿一千一百万游客。据专家推测这个数字在2020年将翻一翻。很自然的,这对于行业内正在寻求进入中国市场的美国商家非常有吸引力。几个主要厂商,比如迪斯尼,已经在中国进行了大量投资。除此之外,环球公司有望在未来四到五年内于北京开设其海外最大的主题公园。而诸如六旗(Six Flags)和默林(Merlin)等厂商,也对在中国开设主题公园表现出浓厚的兴趣。

这是我们审视数字新媒体产业更广泛并购的非常好的例子——美国娱乐和媒体公司对进入中国市场越来越高涨的热情,以及中国公司和投资者对获得美国媒体和娱乐资产越来越浓厚的意向。中国消费者群体的崛起以及它不断增长的娱乐和媒体产品消费需求,同时推动着这两种潮流。中国代表了一个巨大的、正在增长的消费者群体,这个群体有着前所未有的购买力。西方品牌和文化随着国内市场的增长变得越来越受欢迎。美国的电影工作室、游戏公司,以及其他制作者们将中国视为其优质作品的巨大市场。

与此同时,我们也看到中国在西方娱乐和媒体资产中越来越高的股份。他们这样做通常是为了获得知识产权和资产以在中国市场进一步开发,同时也可以学习美国和其他西方娱乐公司是如何制作和发行高品质内容的。

可以负责任的说,中国的媒体和相关公司正在意识到“全球品牌”对于提高世界知名度和国内地位的重要性。虽然低于预期的经济增长率是海外投资增加的原因之一,但拉动内需永远都是最大的动力。越来越多的中国公司正在寻求世界知名作品的获得渠道,以使国内消费者能够接触到它们。随着中国的繁荣富强,对国外知识产权的高品质内容的需求很可能会继续增长。

(问题三) 在您看来,中国主题公园开发商和主题公园知识产权许可方主要面临哪些问题?

就基于区位的娱乐地点例如主题公园而言,一个主要的问题是,当地产开发商拥有充足的资金进行建设时,知识产权许可方可能忍不住多收费,最终许可方会选择这样的一个合作伙伴/开发商,即虽然当前资金充裕,但不会长期支撑项目在稳定的时期内持续取得成功。

另一方面,除了需要从始至终支付项目的费用外,开发商还需要提早支付一大笔费用,这时,潜在的开发商就会考虑是否要提早支付这部分费用。但是,他们做关于是否要将这笔提前支付的费用留作资本开支和维护的决定时,又缺乏信息来源。对于双方来讲,对项目进行一个得当的分析,包括对费用和收益的现实期望,是十分必要的。

关于这些项目获得知识产权的渠道时,法律上有三种类别。

首先,可以通过收购拥有相关知识产权的公司获得品牌或造型人物。在此情况下,受制于适用法律和监管批准,买方本质上是可以按照其认为合适的方式自由使用知识产权的。以此方式取得的知识产权的挑战是收购方是否可以在中国及全球持续地维持品牌的成功。

其次,通过与国外知识产权所有者成立一家合资企业而获得渠道。在大多数情况下,知识产权许可安排必需到位,而且国外知识产权所有者/合资伙伴很可能会要求有权利对怎样及何时发挥知识产权的作用有一定程度上的直接控制。国外知识产权所有者不单从专利权费,并由合资企业派发的股息同时赚得利润。知识产权所有者和中方双双藉其品牌准入觅取利润,这有可能是一个双赢的局面。

最后,知识产权的使用权可以通过特许安排而得之。我们在此再次预期国外的知识产权所有者很可能坚持对怎样及何时利用知识产权有一些控制权,但相比于他们如投资在公司本身的情况,乃以一个不太直接的方式。该方式续考虑的关键问题是若中国特许持有人超越许可给其的特许权,知识产权所有者应采取哪种补救措施。

Click here for a PDF of the full text

与我们联系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