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汀为中国及跨国客户处理公司法律业务包括跨国收购及并购项目、于香港和纽约的证券发行 、成立娱乐及游乐园行业的中外合资企业、以及私募基金交易等。此外,他代表中外企业客户解决复杂跨境纠纷,包括通过仲裁(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及法院诉讼。他特别擅长协调牵扯多管辖区域(包括香港、中国大陆、美国联邦与州方法院)复杂程序纠纷的战略协调及安排。汪汀也代表美国上市公司处理美国司法部及证券交易委员会实施的证券法强制执行以及调查事项,为收购方把握被收购公司在收购前后的合规风险,以及为外企以及合资企业制定及贯彻合规制度及政策。汪律师在架构金融产品(信用违约交换和债务抵押债券)方面也有经验。
在加入美国普衡律师事务所之前,汪汀在一家美国国际性律师事务律所的华盛顿、香港和北京办公室执业。他也曾担任美国联邦第二巡回上诉法院法官John M. Walker, Jr.、美国联邦法院纽约东区法官Dora L. Irizarry和纽约南区法官George B. Daniels的法官助理。
作为美中关系全国委员会法律与经济项目负责人,汪汀曾发起多项关于两国法律以及经济关系的二道对话 。作为美国财政部荣誉实习生,他曾为财政部长提供关于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美国对外投资委员会(CFIUS)的法律意见。
汪汀以magna优异成绩获得哈佛大学政府学学士学位以及东亚学硕士学位,并且在耶鲁大学法学院获得了法学博士学位。他拥有纽约州、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以及新泽西州的律师执照。他的母语是英文和中文普通话,他还会说法语。